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*(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*,但夫妻期间不给家用)
- 作者: 麟超
- 来源: 投稿
- 2024-10-24
1、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*
2、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*,但夫妻期间不给家用
男方因性格不合提出*,但夫妻期间不给家用
一、婚姻起因
一对中青年夫妇,因性格不合,婚姻出现危机。男方提出*,但女方不同意。
二、男方不给家用
婚后,男方以性格不合为由,拒绝给女方家用。女方多次催讨无果,遂向**。
三、*判决
*审理后认为,男方作为丈夫,有扶养妻子的法定义务。即使夫妻关系出现问题,该义务也应履行。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给家用,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*判决结果
*判决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赡养费若干元。同时,*还劝导双方妥善处理婚姻问题,避免将来出现新的*。
五、男方回应
男方对*判决不服,表示将继续上诉。他认为,婚姻期间不给家用是出于对女方的不满,并不违法。
六、专家观点
婚姻家庭专家指出,性格不合固然可以成为*理由,但男方在*前不给家用是不合法、不道德的。夫妻双方应平等对待,互相扶持,才能维护家庭和谐稳定。
3、性格不合**,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
性格不合**,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
一、起始阶段
1. 调解阶段:向*提交*状后,*会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。如果调解成功,双方自愿*,*将依法作出*判决。
2. 诉讼阶段:如果调解不成,*将进入诉讼阶段。原告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性格不合的事实,如:性格差异、沟通障碍、生活方式不同等。
二、对方不同意*
1. 驳回*:如果被告不同意*,并提出充分的理由,例如:感情没有破裂、对家庭和子女有责任感等,*可能会驳回原告的*。
2. 调解和好:*会继续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,希望双方达成和解,挽救婚姻。如果双方愿意和好,*会撤销*。
3. 判决*:如果经过调解和好未果,*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双方的情况,作出是否判决*的决定。
三、判决*的条件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*判决*的条件是:
1.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-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,或一方有生理*,或者一方*,导致无法发生性行为,且难以治愈;
- 一方长期患有重度精神病的,且不能治愈;
-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,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;
- 一方*、遗弃家庭成员,或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2. 双方自愿*;
3.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4.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形。
四、后续处理
1. 财产分割:如果*判决*,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原告可以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。
2.子女抚养:如果夫妻有未成年子女,*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,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。
3. 债务清偿:*后,夫妻共同债务仍需共同清偿。原告可以要求*在判决中明确债务清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