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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民法典「老公去世,怎样才能有勇气活下去」

  • 作者: 觅骅
  • 来源: 投稿
  • 2023-01-27

老公去世,怎样才能有勇气活下去?

   是的,睹物思人,不愿意去接触所有的人和事,看到什么都会想起自己和老公的过去,时刻刺痛着自己,可悲的是自己连死的权利都没有,因为有孩子和父母,孩子已经没有了父亲,我们没有权利再剥夺他拥有母亲的权利,活着,不管怎样都要活着,这样才能对得起去世的爱人。

年过八旬老人去世后留下房屋

因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立遗嘱

房屋变成无主财产

应该归谁所有?

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↓

基本案情

苏婆婆生于1936年,其祖父母和父母亲均已于多年前去世,哥哥姐姐均于1948年去世,且其档案中无外祖父母的记载。苏婆婆在婚后与丈夫没有生育及收养任何子女,其丈夫于2007年去世,丈夫的父母在此之前也已先后去世。2020年,苏婆婆去世,留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套房屋。

由于苏婆婆没有法定继承人,且其生前未立遗嘱,依照法律规定,该遗产或归国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业。

苏婆婆去世后,侄女梁女士与其丈夫向*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,并判决归其二人共同所有。

梁女士夫妇称,由于婶婶苏婆婆没有子女,多年来,两人时常照顾苏婆婆的生活起居,梁女士有时还会住在苏婆婆家陪伴老人。两人经常接送苏婆婆去医院看病;苏婆婆住院时,也由两人轮流陪护,并以家属名义签署各种医疗资料、医疗文件。苏婆婆去世后,两人为其送终、办理丧事。梁女士夫妇称,2020年6月下旬,苏婆婆曾带领梁女士办理房屋的遗赠手续,但因材料不齐,当时没有办成。

裁判结果

广州市海珠区人民*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:苏婆婆遗留的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房屋一套为无主财产,归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共同所有。

该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说法

人民*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,经审查核实,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,判决认定财产无主,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

本案中,苏婆婆去世后遗有广州市海珠区房屋一套,未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,亦无法定继承人。*依法发出财产认领公告,公告期满,无人认领上述财产,应认定为无主财产。申请人梁女士夫妇对苏婆婆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,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,故申请人申请要求涉案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,*予以支持。

法官提醒,依照法律规定,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为避免因财产继承问题产生*,建议被继承人及时订立遗嘱,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di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

di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,归国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业;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,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。

转自:“广州市中级人民*”公众号

来源: 央视一套

   他说:“他们埋葬我妻子的那一天,我也会陪着她被埋入坟中,这是我们的风俗,如果妻子先死,做丈夫的得活活陪葬,反过来也是,丈夫先死的话,妻子得陪葬;无论谁死,另一个都不得享受余生。”——《一千零*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