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西方人的姓名通常由三个部分构成」
- 作者: 宥强
- 来源: 投稿
- 2023-01-27
西方人的姓名通常由三个部分构成?
外国人名字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名、中间名、姓。
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:教名加自取名加姓。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。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,例如George Bush,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,如Bill Clinton,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。
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:
1、采用圣经、希腊罗马神话、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。
2、采用祖先的籍贯、山川河流、鸟兽鱼虫、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。
3、教名的不同异体。
4、采用(小名)昵称。
5、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,如倒序、合并。
6、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。
美国人的姓名是以 ‘’ 名 · 名 · 姓 ‘’ 为序 排列组成的 。di一名又称教名 ,是被法律承认的正式的名字 。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 ,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 ,有人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 。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 ,外人一般不称呼其中间名 ,也不得究其详 ,甚至*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。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 。美国法律规定 ,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氏 ,即使* ,也应予保留 ,非经法律判决 ,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氏 。
采用历史上非凡人物的名字在美国人中始终是一种时髦 。像马丁 、奥古斯丁 、威廉 、查尔斯 、伊丽莎白 和乔治 这样的名字俯拾皆是 。同时 ,美国本国的总统和民族英雄也受到人们的推崇 ,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叫华盛顿 ,林肯 ,富兰克林 ,罗斯福 等 。
在美国 ,人们并不会认为儿子沿用父亲的名字是犯讳 。相反 ,某些人还十分乐意让儿孙沿用本人的名字 ,并引以为荣 !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 ·罗斯福 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就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名字 。为有所区别 ,美国人称呼与父亲同名的人时 ,常冠以 ‘’ 小 ‘’字 ,例如 ‘’小罗斯福 ‘’ ‘’ 小洛克菲勒 ‘’等等 。
熟人在相互称呼时 ,习惯称名而不称姓 ,即称呼对方的di一名 。表示亲昵时 ,名字常常在发音上有所变化 。例如 ,把詹姆斯叫做吉米 ,把约翰叫做约翰尼 ,把简叫做珍妮 ,把伊丽莎白叫做利比 、利兹 或立利齐 。
有趣的是 ,有些美国人的名字取得十分怪诞搞笑〜( ̄ ̄〜),以至闹出笑话 。
据说 ,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曾经有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工作 ,馆长问他 :‘’贵姓 ?‘’ 他答道 :‘’ 你猜 。 ‘’ 馆长听了恼火 ,怒气冲冲地说 :‘’ 实在对不起 ,我工作很忙 ,没有时间来猜你的姓 。‘’说罢,拂袖而去 。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 • 你猜 (William Yo - gess ),不料他竟失去了一次工作的机会 !
所幸,这类古怪的名字在美国并不多见 ,否则不知道要闹出多少误会和笑话 。
起个外国名字。好听有特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