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离*正确方式和错误的方式「反*科普如何识别和判断*」
- 作者: 阳兆
- 来源: 投稿
- 2023-01-08
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
今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*教育日,主题是“践行总体*观、统筹发展和安全、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,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”。
2015年7月1日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*法》规定,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*教育日,通过*教育宣传活动,有利于贯彻落实整体*观,提高全民维护*的法律意识,增强*法普及宣传的效果。
4月14日,在第六个全民*教育之际,四川省*厅师,围绕“*安全在身边”主题,科普反邪有关知识,教你如何识别和判断*?
如何识别和判断*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关于*犯罪的规定
1997年3月14日,八届*五次会议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第三百条专门对组织利用*组织犯罪作出规定,为依法打击*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法律*。
2015年8月29日,十二届*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,对*犯罪的定罪和量刑做了相应的修改,加大了对*犯罪的处罚力度。
刑法第三百条规定:“组织、利用*、*组织或者利用迷信*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*或者*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*、拘役、管制或者*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”。
“组织、利用*、*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“犯di一款罪又有奸*女、*财物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”
“*”是怎么拉人入教的?
“*”*又称“*”、“*”、“全能派”等,以《*》为经典,常用的非法宣传品有《*的发表》、《*》、《国度的赞美》等。在中国,“*”*组织勾结境外*势力,污蔑中国搞所谓的宗教*,并通过恐吓、收买、*、非法拘禁等手段来发展和控制信徒,严重的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。识别“*”*,我们要知道它惯用的骗人手段。
**首先要找准目标人群,然后就会选派一些能说会道的“传福音”者去*、拉拢目标人群,或者是派已经加入**的目标人群的亲人、熟人,利用人们对亲人、熟人的信任,对目标人群宣传他们的歪理邪说,并依靠所谓的“超自然能力”、拯救“世界末日”、“信教者得救”、“治病保平安”等名义来吸引这类目标人群入教。有的还通过给目标人群送钱、送物、关心、帮助、感化、*、拉关系的方式使目标人群心甘情愿地入教。对于这几类目标人群,**都会按照《*摸底铺路细则》的要求,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。
对于文化水平低、易受蛊惑的人。**就会打着正规*教的旗号,浑水摸鱼,诱导这些人信仰**的“*再次道成肉身”和“末日拯救”及“信女*做好人”等歪理邪说,并人为制造出一些“神迹”,例如先用姜黄在白纸上写字或画图,然后在放碱的水盆里显现成“神迹”,以哄骗那些文化水平低、迷信愚昧的人入教。
对于处于社会底层、工作辛劳却贫困的人,**就会给以“小恩”或“大惠”的方式来引诱他们入教。在*的《摸底铺路细则》中要求“传福音”者:“到人家勤快一些,不懒惰,给扫扫地、帮做做饭等等”,还要求:“适当买一些东西,来维持和咱们的关系”,甚至还会为那些可能成为接待家庭的目标人群购买电视、冰箱等物品以获得好感,zui终发展他们入教。
对因种种原因而对社会不满的人,**就会从“诱之以情”入手,“抓住对方的情形,说一些很对他味口的话”,使他们认同和信任**。“……有的人追求哭,这时咱们哭得比他们哭得更要伤心……,哭得让人感觉是出自内心的,不是装出来的”。zui终目的还是诱使他们入教。
因此,要想不被**所欺骗、蒙蔽,就一定要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要学会正确面对生活、工作中所遇到的挫折与失败,要提高警惕,善辨真伪,充分认清到**的反科学、*、*、*的*本质,真正做到不听、不信、不传**,自觉***!
为什么说“法*”就是*?
教主崇拜。*的一大特征就是教主崇拜,唯教主是从,唯教主而生、而死。*“教主”吹嘘自己“有搬运、定物、思维控制、隐身等功能”,有推迟地球*时间的大神通,是“度人去天国”的救世主。他要求人们信奉他这个万能的教主,企图从精神上控制“法*”习练者。在他的欺骗和蛊惑下,“法*”习练者们对其顶礼膜拜,甘受驱使,一切按他的说教去思想、去行动,直至去送死。
精神控制。精神控制是*教主为巩固其“神圣”地位的基本手段。*对“法*”习练者实施步步紧逼的精神控制,一是引诱,二是*,三是恐吓。*以祛病、健身为诱饵,以“*”为幌子,要求习练者反复背诵*、反复抄写,达到非“法*”不练、非“法*”不信的痴迷状态。他鼓吹自己“法身”无数,无处不在,使习练者们对产生顺者昌、逆者亡的恐惧之心,zui终对其言行绝对服从。
编造邪说。编造歪理斜说是一切*教主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。*为了发展“法*”组织,编造了“世界末日论”、“地球*论”等一套歪理斜说,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,使习练者狂热、盲目的追随他。
敛取钱财。现代*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。*及其核心成员宣传“法*”组织不图钱、不牟利,实际上是欲盖弥彰。*利用*书籍、画像、音像制品、练功服、徽章、练功垫等“法*”系列产品,靠盘剥习练者的血汗钱,偷逃国家税收,聚敛巨额财富,置别墅、购轿车、办*、买绿卡,肆意挥霍。
秘密结社。*一般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,进行诡秘活动。以*为总头目的“法*”组织有完备的组织制度,有明确的内部分工;有严格的管理制度。*在国外发一道秘密“指令”,几天内就能传达到所有“法*”习练者,既是借助于国际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,更是借助于这种严密的组织体系。
危害社会。*之害,主要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。*“教主”大都有*野心,有的一开始就有明确的*图谋,有的则是在势力壮大后*野心也随之膨胀。*把“法*”习练者引诱进他的“王国”中,逐步从思想上、行动上与现实主流社会隔离,然后走上与社会对抗的道路。
事实证明,“法*”讲的是歪理邪说,行的是歪门邪道,是*起来的*势力,是彻头彻尾的*组织。希望大家能够擦亮双眼,认清“法*”的*本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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